当前位置:捷事通企服 -> 资讯中心 -> 政策资讯

好消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

日期:2021年04月0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栏目:政策资讯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日


手机浏览
来源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zfOISQKmgitWHTZnULiyg
免责声明:本文由捷事通企服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相关资讯政策资讯
阅读排行
最新推荐

在线咨询

  •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 商务合作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Copyright © 捷事通企业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2024274715号
    电话咨询:130-5818-3206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