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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个人经营转为家庭经营),应提交什么材料?

日期:2024年12月08日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 栏目:变更注销

问:变更组成形式(个人经营转为家庭经营),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须提交下列材料:(1)经营者签署的《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3)提交家庭成员的确认文件(原件1 份)。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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