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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深圳市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变更登记的办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
2、公司变更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需经相关许可部门批准。
3、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1、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深圳市)
2、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深圳市)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深圳市)
4、经办人身份证明(深圳市)
特别说明: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