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讯全部
  • 深圳重磅出台工业经济稳增长30条措施
    深圳重磅出台工业经济稳增长30条措施

    27日,深圳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的若干措施》,共8个部分30条措施。30条措施立足当前、兼顾长远,聚焦影响当前工业经济稳增长和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既有工作体系的构建、重点工作安排,也有项目支撑和资金保障。其中,“十四五”期间,深圳将...

    政策资讯 2022年05月31日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办法》政策解读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办法》政策解读

    商事主体从事电子商务、咨询、策划等经营活动,无需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可以委托具备条件的商务秘书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住所托管,以受托单位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作为该商事主体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政策资讯 2022年05月27日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办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办法

    为了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增强市场活力,规范商事主体住所托管服务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政策资讯 2022年05月27日
  •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

    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企业需符合的条件,是指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政策资讯 2022年05月14日
  • 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
    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南山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专项扶持措施。本措施由区企服中心负责解释。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本措施操作规程另行制定,对本措施实...

    政策资讯 2022年04月03日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1年3月,深圳率先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宝安区试点推行歇业制度,为18家企业办理了歇业登记,主要涉及跨境电商贸易、商务服务、科技类等行业。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充分借鉴了深圳的试点经验,将“歇业”登记写入条例,在全国推行。

    政策资讯 2022年04月03日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一体推进,坚持监管规范和支持发展更好结合,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深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政策资讯 2022年04月03日
  • 福田区出台惠企“十条”政策 明起在降租减租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企业重点支持
    福田区出台惠企“十条”政策 明起在降租减租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企业重点支持

    3月20日晚上18:00,深圳市召开例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福田区副区长欧阳绘宇在会上表示,福田区已制定了《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从明天起,在降租减租、稳企支持、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企业重点支持。

    政策资讯 2022年03月22日
  • 好消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
    好消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

    政策资讯 2021年04月09日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21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3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若...

    政策资讯 2021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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