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教育阶段该如何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日期:2024年09月27日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栏目:个人所得税

问: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跨教育阶段该如何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将高中阶段受教育结束时间填写为8月,然后专项附加扣除模块中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采集界面,新增一条高等教育阶段信息,高等教育阶段开始时间为9月,新增加信息的开始时间和原有信息的结束时间应保持连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来源链接: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rdwd/202409/a76ce9a128f942b3a716e2f51d4618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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