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

日期:2024年06月05日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栏目:税务服务

问:企业安置残疾人员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

答:企业安置残疾人员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留存备查以下资料:1.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资料;2.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的证明;3.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4.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来源链接: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rdwd/202406/625211ea2cfb48508d461845bdf7e06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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