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
答: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留存备查资料如下:1.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情况说明及证据资料;2.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凭证(原始凭证及账务处理凭证);3.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分项目核算资料,以及合理分摊期间共同费用的核算资料;4.项目权属变动情况及转让方已享受优惠情况的说明及证明资料(优惠期间项目权属发生变动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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