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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决定,81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前海管理局实施

日期:2023年12月25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 栏目:新闻动态

点击查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实施的决定》原文。

2023年12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实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据悉,广东省政府决定将81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在前海合作区实施。

包括委托类79项、下放类2项

根据《决定》,为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纵深推进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广东省政府决定将81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在前海合作区实施。

据了解,81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在前海合作区实施,包括了委托类79项、下放类2项。《决定》中要求,深圳市和省有关部门要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衔接沟通,确保相关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决定》中要求,对委托实施事项,要细化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委托期限等。对下放实施事项,自交接之日起,相关法律责任由承担,原省级实施部门负责相关行政职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下放或者委托后,省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职权的承接机关、交接日期、具体内容等。自交接之日起,由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原实施部门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

未来或有更多省级市级事权下放或委托至前海

12月2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对外发布,其中指出要加大对前海的事权下放力度。

具体而言,要赋予前海更加充分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进一步落实前海管理机构享有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管理权限的政策。对于广东省下放及委托深圳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原则上同步下放及委托前海。已下放及委托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实施的省级、市级管理事项,支持拓展至前海全域。根据发展需要,将广东省、深圳市在科技创新、规划管理、产业促进等领域管理事项下放或委托至前海。

上述内容意味着,随着前海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以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未来或有更多省级、市级事权下放或委托至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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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http://qh.sz.gov.cn/sygnan/qhzx/dtzx/content/post_11067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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