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税收调节是实现共同富裕,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近年来,深圳税务部门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提升发展质效、协调区域发展,优化收入分配,为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贡献了力量。
杨女士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每月固定开支不少。个人所得税改革就将杨女士这样的家庭纳入到减税范围内。相较于提高“起征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直接针对教育、医疗、养老等日常生活支出,减税的精准性、引导性更强,同时考虑纳税人的重要生活支出差异,更加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
作为调节收入分配、规范收入秩序、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政策工具,个税在收入的“调高惠低”上起到关键作用。比如,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执行3%-45%的超额累进税率,随着收入的增加,适应的税率也相应提高;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七项个税专项扣除惠及全市纳税人500余万,退税总金额超50亿元。
在深圳龙华,一家工厂的生产线繁忙如常,而正在专心工作的工人却有些不寻常,他们都是程度不同的残疾人。在这家残疾员工占比超六成的企业里,残疾人正在成为创造生产力的主角。成立十余年来, 有超过3000名残疾人在这里接受培训并就业,企业也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助残明星企业,这背后也离不开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
去年《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公布,14条举措支持深圳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现代财税体制和财政管理效能四个层面做出新的探索,并从财政层面给予全方位支持。今年发布的《关于深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明确今年全市教育、卫生健康等九大类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65%左右。强化民生财政投入保障,强调共同富裕被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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