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捷事通企服 -> 资讯中心 -> 财税服务

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方法“三步走”

日期:2023年02月2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栏目:财税服务

2022年度汇算预约办税功能于2月16日上线运行,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APP进行预约。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APP直接办理。在手机APP上预约办税仅需“三步走”即可轻松搞定:

第一步,纳税人登录手机APP后,可通过“首页——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也可以通过“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

1.jpg

第二步,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纳税人需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

2.jpg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的预约提交成功”页面,纳税人即可在预约日期当天办理2022年度汇算申报。此外,还可以在手机APP首页年度汇算专题栏查看预约情况。

3.jpg

需要说明的是,预约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纳税人可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手机APP并预约3月1日至3月20日的年度汇算申报。


手机浏览
来源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5185240/content.html
免责声明:本文由捷事通企服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 企业购进货物、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购进货物、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税务服务 2024年10月26日
  • 增值税中所说的非正常损失具体是指哪些情形?
    增值税中所说的非正常损失具体是指哪些情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税务服务 2024年10月26日
  •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期间发生增值或者减值,能否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期间发生增值或者减值,能否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税务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分摊企业所得税?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分摊企业所得税?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分摊企业所得税?不需要就地分摊预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服务 2024年10月17日
  • 印花税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应税凭证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应当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确定计税依据。并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税务服务 2024年10月17日
阅读排行
最新推荐

在线咨询

  •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 商务合作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Copyright © 捷事通企业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2024274715号
    电话咨询:130-5818-3206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