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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用人单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日期:2025年02月10日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的0.5%的比例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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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rdwd/202411/ae182818bb914975a82d4e44e25362c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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