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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内资公司的合并或分立?

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 栏目:变更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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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办理内资公司的合并或分立?

答:新《》规定,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具体可以参考第十一章的要求。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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