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捷事通企服 -> 资讯中心 -> 公司注册

外国(地区)企业在深圳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其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是英文,在申请登记时其代表处名称如何构成?

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 栏目:公司注册

问:外国(地区)企业在深圳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其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是英文,在申请登记时其代表处名称如何构成?

答:如企业名称为英文,需翻译成相符的中文名称,后加“深圳代表处”字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手机浏览
免责声明:本文由捷事通企服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相关资讯公司注册
阅读排行
最新推荐

在线咨询

  •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 商务合作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Copyright © 捷事通企业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2024274715号
    电话咨询:130-5818-3206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