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捷事通企服 -> 资讯中心 -> 变更注销

市场主体的哪些登记事项变更需要重新打印营业执照?

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 栏目:变更注销

问:市场主体的哪些登记事项变更需要重新打印营业执照?

答:根据法律规定,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应换发营业执照。只要营业执照中记载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投资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类型中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就要重新打印营业执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手机浏览
免责声明:本文由捷事通企服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相关资讯变更注销
阅读排行
最新推荐

在线咨询

  •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 商务合作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Copyright © 捷事通企业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2024274715号
    电话咨询:130-5818-3206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