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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资有限公司能否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办理?

日期:2024年12月12日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 栏目:变更注销

问:内外资有限公司能否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办理?

答:可以。先在网上进行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预先核准,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和企业类型变更、公司净资产情况、股份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等)(原件1份);

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原件1份);

5、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属新的发起人须核对原件);

6、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股份有限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8、原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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