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名称可以转让吗?如何办理名称转让授权?
答:1、深圳企业之间名称转让的,需要已设立的受让企业与转让名称的企业签订名称转让协议。转让名称企业先行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名称变更登记。在转让企业注销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受让企业凭上述名称转让协议、转让企业的注销通知书(或变更登记通知书或登记通知书)到深圳市企业注册局办理名称变更保留,随后前往辖区企业登记机关,在名称保留期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2、不含行政区划名称转让的,需要已设立的受让企业与转让名称的企业签订名称转让协议。转让名称企业先行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名称变更登记。受让企业凭上述名称转让协议、转让企业的注销通知书(或变更登记通知书或登记通知书)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申报服务的其他材料,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官网、“企业名称申报服务”栏目提出名称变更申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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