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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变更地址,是否有具体办理要求?

日期:2024年12月08日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 栏目:食品行业解决方案

问:食品生产企业变更地址,是否有具体办理要求?

答:1.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2.《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地址信息包含“住所”和“生产地址”,若仅企业“住所”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变更”流程,若企业生产场所搬迁(生产地址实际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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